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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房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能从事房产开发经营业务。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机构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精细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开发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精细化管理。第五条 房产开发企业根据企业条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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